根據《清潔生產審核辦法》(環境保護部令第38號),清潔生產審核項目評估報告在全本公示時,項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涉及個人隱私,因此進行刪除處理,特此說明。
附件:揚子江藥業集團南京海陵藥業有限公司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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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 06 月